关于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的公示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8-06-19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文件精神,按照《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校组织完成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点专项评估的自我评估工作,形成了参评点专项评估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自我评估结果为“合格”。
该专项评估方案及结果已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20日起,共计10天。如需了解该总结报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内容,请到学校研究生院学科办公室查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的书面形式反映到学校研究生院学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434857
E-mail: xkbgs@mail.buct.edu.cn
地点:研究生院学科办公室(主教楼216A)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