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东、西、昌平三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1-07-08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化工大学东、西、昌平三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东、西、昌平三校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BUCTXJZB20210017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3.1采购人名称:北京化工大学。

3.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3.3采购人联系方式:孙老师,010-64433870

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4.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4.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若莎,010-67169727

5.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1采购预算资金:人民币107.7999万元。

5.2采购数量:1批。

5.3采购用途:校内电梯维保服务。

5.4采购内容:电梯的基本信息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分别位于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西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昌平校区(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本项目须维保的电梯一共71部,其中东校区10部,西校区2部,昌平校区59部。东、西、昌平校区所有电梯都将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

包号

内容

服务期

控制金额

(万元)

01

东、西校区在用电梯维保

202191日至20231031

18.992

02

昌平校区公共楼宇在用电梯维保

202191日至20231031

43.8746

03

昌平校区学生、教师及留学生公寓在用电梯维保

202191日至20231031

44.9333

 

投标人可对所有包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本次招标可以兼投,01包可同02包和03包兼中,02包和03包不能兼中,当出现某一投标人同时成为02包和03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按照控制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顺序。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有第1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维修)C级及以上(旧)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

2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维修)C级及以上(旧)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新);

3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维修)C级及以上(旧)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第01、02、03包的维修保养人员须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含代码T1(旧)或T2(旧)或T(新))。

8)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1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7.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7.1时间:自2021年7月9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每天(节假日、公休日除外)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7.2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7.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文件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8.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8.1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8.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8层815会议室。

9.其他补充事宜:

9.1现场踏勘集合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9.2本公告期限为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5日。

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http//cg.buct.edu.cn)上发布。

9.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部分(25%)、商务部分(32%)、技术部分(43%)。

9.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