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行为,保证我校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降低供应商参与我校采购活动成本,加强对供应商的信息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我校现面向全国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相关资质条件、有意参与我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册报名,加入我校供应商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愿意参与我校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均可免费申请成为我校供应商。
二、供应商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类别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没有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方式
1.供应商网上自主申请报名。
2.教师推荐报名。
四、供应商报名流程
流程大概:注册账号---申请成为我校供应商,完善资质信息---邮寄纸质材料,发送电子材料-----我校审核帐号信息及纸质材料
(一)报名流程
1.登录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新网站主页
(网址:https://cg.buct.edu.cn/);
2.点击“供应商登录”进入注册栏目自行注册;
3.在线提交供应商相关信息到平台进行审核,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电子版(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一份证件电子版);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专业能力资质证明文件(各类)
(4)企业资信证明(近3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下载《授权承诺函》,填写好后再上传(要求:内容完备、管理员信息和法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6)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等;填写企业有效对公账户银行和账号;公司邮箱和电话和logo,如无logo,可以上传公司名字图片)
(7)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保障体系;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申请学校认证,资质审核、信息入库。认证操作见下图:
(1)进入供应商后台,在市场执行—获得合格供应商认证
(2)进入供应商认证后,找到北京化工大学,点击“立即申请认证”
(3)供应商注册完成后,请供应商在供应商后台点击设置中心模块上的“行业设置”、 “资质管理”
如下图:
供应商账号注册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账号注册后供应商申请成为我校供应商,同时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综合楼20C,张老师收,010-64433870),我校在收到所寄材料后,审核纸质材料和注册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一致,会通过供应商的成为我校供应商的申请。
邮寄资料清单: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一份证件电子版);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授权承诺函》(要求:内容完备、管理员信息和法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或签字);
(4)其他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经过我校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进入学校供应商信息库,才能取得参与我校采购活动的资格。
5.报名供应商须同时将报名材料PDF扫描件发送caigou@mail.buct.edu.cn 报备(注:邮件标题格式为 供应商注册报名-公司名称 )。
(二)在线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是企业信息真实性重要依据和审核标准,请确保所填关键内容符合公示系统内容:企业名、法人代表(投资人)姓名、身份证真实正确,请注意含有标点符号的企业名的中英文区别;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与证照电子版及公示信息一致;认证企业不得出现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账户管理员手机保持畅通,并提供企业办公电话,方便审核人员电话确认。
(3)如因信息变更等特殊原因,企业真实信息还没及时更新到“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需线下与运维团队服务人员联系确认。
(三)征集时间
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31日。
五、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北京化工大学网络采购平台(包括北京化工大学网上竞价比选采购、北京化工大学实验材料采购等)仅面向入库供应商开放。入库供应商享有在上述平台按相关规则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
1.取得参与我校采购活动的资格。
2.公平和平等地获得采购信息。
3.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参与学校各类采购活动。
4. 对采购活动和有关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
5.根据法律规定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6.其他合法权益。
(二)义务
1.遵守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2.接受资格审查,并在审查中如实提供注册信息和资质文件。
3. 有关资质证件发生变更或更新时,应书面报告我校采购部门,并在系统上办理更新登记。
4.按照采购文件以及响应文件约定的事项签订合同并认真履约,为学校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5. 接受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及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供应商的管理
(一)我校采购管理部门每年对入库供应商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再参与我校采购活动时,需重新进行资质认定。
(二)学校有权对供应商履约及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历史信用评价信息将向校内采购执行人员及有关部门开放查询。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下的采购活动中,学校可将供应商历史信用评价情况作为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和评分项。
六、重要问题提示
(一)账号安全性
1.平台供应商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特别是企业管理员帐号信息,务必由可靠员工掌管,切勿泄漏他人。
2.以供应商账号参与的所有采购项目,都将视为供应商企业行为,企业应保证其操作的准确性、真实性,并承担平台操作带来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二)网站访问相关
1.请使用IE10版本以上的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对网站进行访问。
2.如遇其他技术问题,请致电:010-64433870。
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