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实验楼机电工程学院2018年专业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8-12-27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化工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实验楼机电工程学院2018年专业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实验楼机电工程学院2018年专业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2. 招标编号:BUCTXXQWZ2018007
BIECC-ZB5767/3。
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3.1 采购人名称:北京化工大学。
3.2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3.3 采购人联系方式:甄老师,010-64433870。
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
4.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恺宁,010-82373532。
5.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1 采购预算资金:人民币82.69万元。
5.2 采购数量:本项目包括昌平新校区第一实验楼机电工程学院2018年专业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共分1个包。
5.3采购用途:新校区建设。
5.4采购内容: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包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含安装)

(日历天)

控制金额

(万元)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02

1

过程控制设备故障诊断与维修技能实训平台

1

90

82.69

2

智能磁记忆/远场涡流检测仪

2

3

压力容器综合实验台

1

4

电加热炉及控制器

1

5

不锈钢热水储罐及循环系统

1

6

PLC过程控制实验装置

2

7

显示设备

10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项目接受货物代理商投标。
7.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7.1 时间: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2019年01月04日止每天(节假日、公休日除外)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7.2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文件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8.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8.1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科学会堂二层会议室。
9. 其他补充事宜:
9.1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9.2 本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01月04日。
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http://cgb.buct.edu.cn)、<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http://xxq.buct.edu.cn)上发布。
9.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30%)、商务部分(18%)、技术部分(50%)、政策功能(2%)。
9.5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1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