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第一实验楼文法学院2018年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8-11-29


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化工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第一实验楼文法学院2018年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第一实验楼文法学院2018年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
2.    招标编号:BUCTXXQWZ2018006。
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3.1    采购人名称:北京化工大学。
3.2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3.3    采购人联系方式:甄老师,010-64433870。
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
4.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牟一夫、李萌,010-56392592。
5.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1    采购预算资金:人民币22.11万元。
5.2 采购数量:本次采购为第2包。
5.3采购用途:用于昌平校区第一实验楼文法学院建设。
5.4采购内容: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包号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含安装)

(日历天)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

1

木制地台

1

30

22.11

2

审判台

3

3

书记台

5

4

条形桌1

75

5

计算机桌

24

6

会议桌

3

7

书记椅

12

8

办公带轮转椅

61

9

会议椅

102

10

学生椅

81

11

多功能椅

96

12

高靠背主审判椅

1

13

高靠背副审判椅

2

14

木质约束椅

1

15

标识牌

1

16

法槌

1

17

国徽

1

18

铁皮文件柜

7

19

写字台

12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接受货物代理商投标。
7.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7.1    时间: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起每天(节假日、公休日除外)9: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7.2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东108室。
7.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文件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8.    投标文件、投标样品的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8.1    投标文件、投标样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科学会堂二层会议室。
9.    其他补充事宜:
9.1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9.2    本公告期限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6日。
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http://xxq.buct.edu.cn)上发布。
9.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30%)、商务部分(16%)、技术部分(52%)、政策功能(2%)。
9.5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1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