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学生公寓一期、第一教学楼、青年教师及留学生宿舍布艺开合帘供货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06-16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化工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学生公寓一期、第一教学楼、青年教师及留学生宿舍布艺开合帘供货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学生公寓一期、第一教学楼、青年教师及留学生宿舍布艺开合帘供货与安装项目。
2.    招标编号:BUCTXXQ2017062。
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3.1    采购人名称:北京化工大学。
3.2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3.3    采购人联系方式:56375667。
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4.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4.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7178958。
5.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1    采购预算资金:人民币175.5万元。
5.2采购数量:共分2包,其中第1包为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学生公寓一期布艺开合帘供货与安装项目;第2包为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教学楼、青年教师及留学生宿舍布艺开合帘供货与安装项目。投标人可对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本次招标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当出现某一投标人同时成为两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优先成为控制金额较大包的中标人。
5.3采购用途:新校区建设。
5.4采购内容: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本项目只接受布艺开合帘制造商投标。
10)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7.1    时间:自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23日起每天(节假日、公休日除外)9: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7.2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文件携带以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税务登记证(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有效票据凭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时以上资格文件须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8.    投标文件、投标样品的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8.1    投标文件、投标样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2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9.    其他补充事宜:
9.1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9.2    本公告期限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
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http://xxq.buct.edu.cn)上发布。
9.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30%)、商务部分(16%)、技术部分(52%)、政策功能(2%)。
9.5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1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11]181号。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