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北京化工大学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北京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基本规范(试行)》(京教工〔2008〕2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的要求,依据《北京化工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北化大校办发[2009]44号)的规定,由北京化工大学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校务(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事项说明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度,北京化工大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和要求,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明确细分信息公开的条块管理和职责归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确保公开信息实时、全面、准确。
1.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本学年度,我校在继续坚持公开领导小组、公开工作办公室、公开监督委员会的架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具体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限、职责、方式方法和流程。此外,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跟踪监督,建立了对我校基本信息公开途径的监测掌控机制,确保实现我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信息汇总,以保障信息获取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2.组织加强队伍建设
为确保信息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重要性认识及工作效率,按照教育部《清单》的要求以及所列进一步细化的信息公开内容,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同时,对我校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整体的培训,及时调整相关部门的职能及权限,使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熟悉信息公开流程,并确定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汇总时间与要求,切实保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3.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校于2011年投入运行的校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按照职能分工设置了相应工作范围内的信息公开二级版块,各职能部门对应发布相应信息,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统一维护。依据《清单》对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要求,我校将进一步探索校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板块建设,结合已经成熟的部分常态信息公开途径,强化集中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功能。
本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清单梳理校务公开网站,按照详单公开、逐条公开。学校通过校务信息公开网主动重点公开了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加强了对重点采购、重大建设、重要聘任等项目的主动公开。除继续坚持校务(信息)公开专栏橱窗、学院院务(信息)公开橱窗、校园网、文件、广播、校报校刊等公开渠道,还充分运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公开和通报信息,丰富了信息公开形式,实现了多渠道信息交换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情况
北京化工大学采取各种措施,通过信息公开网站、我校公文网站、校报校刊、广播、橱窗公示栏以及部门网站等渠道遵章主动公开各类信息,重点突出,内容较为全面,及时有效,进一步巩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果。
1.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
本学年度,学校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事项216件,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6项)
1件。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2)招生考试信息(8项)
19件。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xxgk.buct.edu.cn/zsksxx/zszcbfjjh/index.htm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
119条。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4)人事师资信息(5项)
69件。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5)教学质量信息(9项)
3件。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6)学生管理服务(4项)
1条。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7)学风建设(3项)
3条.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8)学位、学科信息(4项)
1条。此类信息公开网址为: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
0条。
(10)其他(2项)
0条。
2.通过其他途径公开
(1)利用新媒体发布学校相关信息,保持信息公开的新鲜度。学校官方微信成为发布学校各类信息、宣传学校工作的重要平台,订阅人数达到33000人。本学年度,共发布809条消息。
(2)积极利用学校各级网站公开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校内全覆盖。通过校园门户信息网站将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予以公开。本年度共公开公文231件。通过校园门户信息网站“校内通告”栏目,发布各类事项75件。全校师生员工均可登录校园门户信息网站查看主动公开的公文和校内通告事项,完全实现了公文传递及通告事项的无纸化办公程序。通过学校主页发布通知公告117条、新闻936条。同时,各学院、各部门通过网站、校内公告栏发布各项事项1863条。
(3)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中层干部培训会。不定期的召开各层面上的学校情况通报会,通报学校的重大事项,进一步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
(4)我校根据每年3月及8月的数据更新结果及时整理更新关于我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及师生构成等信息并相应更新我校主页相关信息。
(5)我校已经建立了以电视台、电台、招办主任访谈、网络、报纸、期刊、开放日、咨询会、中学走访、邮寄和发放招生宣传材料等多层次广覆盖的我校招生宣传格局。我校在各类招生章程中都增加了考生申诉的渠道,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录取期间在我校公告栏中张贴了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便于社会、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申诉。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在我校纪监审联合办公室网站公布。本年度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回答各类考生问题740个。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校继续依照《北京化工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化工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受理对属于我校事务范围内的信息的公开申请。
本年度,学校未收到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在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我校经过8年的信息(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不断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成熟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尝试结合现代网络技术推动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自我校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开通以来,各项主动公开信息都得到了汇总和整合,从网站的访问率来看,给校内外对校务(信息)的查询提供了便利。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链条的贯通也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供了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肯定。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表示满意和认可,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2016学年度,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在北京化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了信息公开做法的规范。学校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的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与发布机制,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内容建设,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和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力争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严格按照教育部《清单》和学校实施细则,加强信息的规范发布,明确对信息公开专题网站进行分类,促进信息公开网站分项条块功能的完善,进一步确保公开信息的精准与及时。
2.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对我校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对各二级单位参与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整体的学习与培训,保障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学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化工大学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