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生集体宿舍等8项、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A栋青年教师及留学生集体宿舍楼等9项、第一食堂和昌平新校区锅炉房项目消防分包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6-06-18

 1.  招标条件
1#本科生集体宿舍等8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学生公寓一期项目)、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后勤服务楼F座项目)、A栋青年教师及留学生集体宿舍楼等9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青年教师及留学生宿舍项目)、第一食堂(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食堂项目)、昌平新校区锅炉房(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项目)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新校区学生公寓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4]62号)、《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新校区后勤服务楼F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5]11号)、《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新校区青年教师及留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5〕36号)、《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新校区第一食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4〕61号)、《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新校区锅炉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4〕1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化工大学,建设地点为昌平区南口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1#本科生集体宿舍等8项、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A栋青年教师及留学生集体宿舍楼等9项、第一食堂和昌平新校区锅炉房项目消防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1#本科生集体宿舍等8项、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A栋青年教师及留学生集体宿舍楼等9项、第一食堂和昌平新校区锅炉房项目消防分包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6078㎡;合同估算价:1605.365(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昌平区南口镇。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242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招标范围:1#本科生集体宿舍等8项、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A栋青年教师及留学生集体宿舍楼等9项、第一食堂和昌平新校区锅炉房项目消防分包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火灾联动控制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测系统、背景音乐及消防广播系统、消防专用通讯、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预作用)、手提式灭火器等全部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单机调试、各系统的联动调试、试运行、消防检测、消防验收(确保一次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培训、质量保修以及系统升级等全部相关工作。并负责对上述所有系统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2.7  其他: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旧)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60000平方米及以上(含群体面积)的公共建筑消防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报名。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16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2  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http://xxq.buct.edu.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55号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100062
联 系 人:李丁
电    话:010-67178958、67169727
传    真:67177764
电子邮件:liding0315@126.com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