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文科楼、研究生宿舍一期建设项目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以 教发函【2019】107号、教发函【2019】10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化工大学 ,建设地点为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出资比例为国拨70%+自筹3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文科楼、研究生宿舍一期项目弱电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文科楼、研究生宿舍一期项目弱电分包工程 。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3727.63平方米合同估算价709(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涧路29号
2.4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本分包工程为昌平新校区以上单体建筑智能化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及语音通讯系统、楼宇自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全部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单机调试、各系统的联动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使用、技术培训、质量保修以及系统升级等全部相关。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不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1月25日 17时00分至2022年01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0日 16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化工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无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44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10-6822 7676 传 真: 010-68183420 电子邮件: cxxjs16@163.com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 系 人: 赵鹏、邵丹丹 电 话:010-67805989 传 真:010-67805989 电子邮件: zaojiabu08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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