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楼等9项、图书馆等2项、高等学校用房、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和第一食堂项目多联机空调系统分包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作者:来源: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16-04-28

1.招标条件
1#实验楼等9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实验楼项目)、图书馆等2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图书馆)、高等学校用房(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工程训练中心)、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后勤服务楼F座项目)和第一食堂(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食堂项目)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校区第一实验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4]58号)、《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新校区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4]38号)、《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新校区工程训练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4]60号)、《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新校区后勤服务楼F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5]11号)和《教育部关于北京化工大学新建昌平新校区第一食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4〕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化工大学,建设地点为昌平区南口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和招标人自筹。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1#实验楼等9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实验楼项目)、图书馆等2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图书馆)、高等学校用房(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工程训练中心)、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后勤服务楼F座项目)和第一食堂(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食堂项目)项目多联机空调系统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1#实验楼等9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实验楼项目)、图书馆等2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图书馆)、高等学校用房(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工程训练中心)、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后勤服务楼F座项目)和第一食堂(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食堂项目)项目多联机空调系统分包工程。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5766㎡;合同估算价:2323.2749(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昌平区南口镇。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304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1#实验楼等9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实验楼项目)、图书馆等2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图书馆)、高等学校用房(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工程训练中心)、后勤服务楼F座等2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后勤服务楼F座项目)和第一食堂(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第一食堂项目)项目多联机空调系统分包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多联机空调系统二次深化设计、系统集成、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机、控制面板、室外主机的安装,机组间的铜管和铜管外保温、保护层的施工,以及机组所需的电气、控制设备的施工等)、调试、试运转等,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需的所有工作。
2.7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旧)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新)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近3年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按成本出售,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6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2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北京化工大学新校区建设指挥部>(http://xxq.buct.edu.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和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320号、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路552号、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55号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5637566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100062
联 系 人:李丁、杨栋
电    话:010-67178958、67169727
传    真:67177764
电子邮件:liding0315@126.com
                                                                                                                                    2016年4月28日